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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金融办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8日5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宁市金融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海宁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市金融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组织保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协调督查整体推进整改工作。二是见人见事,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逐一责任分解,理清源头,落实到人,做到切实整改,见人见事。三是长效长治,以全面整改体现巡察成效。通过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5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86元;教育谈话提醒4人;注销关停企业1家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我市有关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二)进一步丰富学习方法和学习载体,通过开展领读文件、观看视频、海宁皮革城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并广泛开展交流探讨、党员撰写体会感悟等,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三)坚持一线工作法,班子成员常态化走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海宁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到海利得、凯盈新材料、绿宇纺织等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党员干部定期前往硖石街道南漾村、海洲街道南郊社区等结对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路长制巡逻,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难题。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梳理全办工作任务,明确关于海宁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融担公司”)的分管领导,经报上级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

(二)加强原海宁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所(以下简称“担保服务所”)内部管理,将担保服务所日常开支等资金列支纳入审批范围。经履行相关程序,担保服务所已依法注销。委托中介机构,对海宁融担公司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

(三)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后备企业库进行优化更新,并建立落实上会审议机制。

(四)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引导,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等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体系。在FM96大潮之声和新农村广播早、晚黄金时段同步开展相关金融公益宣传。

三、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集全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我市公务接待有关文件。对单位公务接待和财务资料进行自查。修订市金融办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压实公务接待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二)对本年度单位公务接待餐次、财务报销凭证等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

四、关于“公务出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集全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公务出差审批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出差管理的规范意识。

(二)召集全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我市差旅报销有关文件。对差旅报销情况进行自查。修订市金融办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

五、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集全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预算执行有关文件。加强本年度预算执行管理,对2023年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召集班子成员、财务经办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预算编制文件,科学测算和编制2024年度预算。

(二)召集全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借用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开展本年度借用人员伙食费列支情况自查。制定市金融办借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后续列支。

六、关于“合同签订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对本年度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自查。健全市金融办合同签订相关制度,实施法律顾问审核机制,落实上会审议要求。

七、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品牌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拓展创建工作渠道,进一步丰富“潮企成凤”机关服务品牌内涵,助推“凤凰行动”计划和上市公司倍增计划。该服务品牌成功通过新一轮市级机关服务品牌复审。创新设立“潮金先锋”地方组织金融党建联建品牌,在嘉兴范围内率先实行地方金融组织党建联建,成功获评2023年度海宁市机关党组织书记优秀领办项目,并得到现场展示。推进“金凤领航”上市公司党建品牌创建进程,召开海宁市上市公司党建工作推进会,引导上市公司踊跃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携手助力我省三个“一号工程”。现海宁皮城已获评嘉兴市首批党建特色品牌。

(二)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召开相关组织生活会,强化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每位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成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巡察反馈会议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

(三)落实好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开展多层次谈心谈话,做到班子成员相互谈、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谈。共开展8人次谈心谈话。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丰富谈心谈话内容,除业务工作以外着重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关心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提升谈心谈话成效。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开展讨论;同时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总结,研究完善防范措施。

(二)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对全办9名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分析每个人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27个,提出防范措施27条。

(三)对借用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和保密责任书签署,防范借用人员岗位廉政风险。出台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借用人员档案台账。

九、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党组和相关党务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安排相关同志参加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培训班,提高干部选拔工作水平。严格规范中层干部选拔程序,落实表决规定。

(二)严格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党组讨论同意转正的,按规定下发正式任职的文件。

十、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内审制度,加强内审业务培训,提高内审条线业务水平,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对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内审工作,确保内审质量和成效。

十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原担保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将担保服务所日常开支等资金列支纳入审批范围。经履行相关程序,担保服务所已依法注销。

下一步,市金融办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建章立制,并对制度进行深入学习,明确了各岗位和责任人的职责,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对整改的问题逐一落实到位,反复检查,不遗漏。整改领导小组将长期承担内部治理的责任。三是持续深化效果,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办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88249;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1号行政中心1号楼8楼市金融办,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金融办党组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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