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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3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老干部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统筹落实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坚持从严从紧,及时推进整改。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坚持以上率下,抓好长效整改。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9项;清退款项1.73万元;给予教育提醒11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规范开展学习和交流研讨,先后组织专题学习12次。在班子会议、三会一课、全局会议等会议中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先后组织学习讨论30余次。

(二)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化问题的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构建市镇村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建成市级老年大学3所,镇街老年学校12所,村社区老年学堂232所。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举办的“县级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定期举办四季乐活赛事,开展健身走、游园会、养生讲座等10余场。

(三)充分用好“学习强国”“离退休干部工作”“浙江老干部”平台,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南湖·初心讲堂”“青享•学思荟”等学习,邀请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红船干部学院专家教授专题辅导,及时组织老干部工作者、离退休支部书记参与知识竞赛、收看专题党课,获评嘉兴市“最佳组织奖”,选派年轻干部代表参加全省老干部业务知识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

二、关于“履职尽责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议事原则、范围、程序等内容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议事决策工作的规范性。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规范编发会议纪要,围绕巡察整改、季度考核、物品采购等事项编写相关会议纪要6份。

(二)积极做好重要节日离休干部的走访慰问。持续深化“爱心敲门 暖心服务”品牌,抓好实事服务项目,升级“离退休干部服务月”活动。抓好活动中心“潮银聚”党建活动28项内容,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学习活动阵地获评第四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

(三)积极发动老干部发挥正能量,结合“银领云支部”、老干部经济形势报告会、老领导迎春座谈会等,积极征集“金点子”,开展建言献策。围绕离退休党建、老年教育资源整合等,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专题报告,推动破题解难。

(四)出台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相关制度。推荐5家单位入选全省首批离退休干部“三强六好”示范党支部。选送案例荣获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主题党日活动案例大赛二等奖。深化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征集领办项目55个,举办优秀项目展示。

(五)修订离退休支部经费使用办法。围绕社区“银立方”建设、书记领办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先后赴镇街进行调研指导,推动新成立“银立方”队伍10支。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与驾驶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一车一台账”要求,做好出车登记、及时报销车辆维修经费。规范填报《公务用车申请表》,严格执行用车事前审批制度。加强车辆租赁和报销的审核,认真填写租车信息,提升用车规范。

(二)加强三公经费使用、学习调研考察等制度培训,要求通过“浙里报”自主申报差旅相关事项,做好事前申报和逐级审核,加强报销规范性。

(三)修订完善采购、财产管理等制度,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物品采购。规范局机关退休干部报刊杂志征订费用列支渠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经费支出先审核、后审批、再报销。规范银行托收经费相关审批,提升结算规范。

(二)落实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核准的“三核”制度。按照《合同工驾驶员加班制度(试行)》规定,规范填报《加班审批单》,编制结算清单,规范加班报销。补齐返聘人员补贴发放清单,追回租车重复支付费用,规范公务车加油方式,推进工作规范。

(三)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报销兴趣小组活动费用,规范执行银行转账相关要求,讲课费发放统一采用转账方式,提升经费使用规范。

五、关于“经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慰问。召开食堂整改专题会议,采取分档分级方式调整餐费标准,组建食堂监督小组,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有关活动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离退休支部按照新修订的内容,开展相关活动。

(三)要求驾驶员按照规定,填报里程补贴领款单,逐级审批后报销。追回超标申报经费,加强申报审核。

六、关于“劳务费发放与物品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作要求。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规范执行劳务费发放审批手续,推动事前监督。

(二)严格实施物品发放登记制度,确保物品发放的规范性,针对活动发放的物品明细、事由、数量等进行审核,确保报销材料齐全。

七、关于“工程项目及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对接掌握相关要求,全程做好跟踪督查,补齐缺失内容。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排查,及时补录固定资产信息,对社发未移交部分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组织干部职工加强《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学习,提升规范化水平。

八、关于“服务外包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对相关内容的了解。抓好物业服务事项的采购,严格通过政采云进行集中采购。

(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结算购买服务经费。完善服务结算清单信息,要求经办人、审核人加强核对,确保结算规范。

(三)加强合同监管,确保宣传项目按照规定执行。对接传媒中心,完成剩余报纸、电视专栏报道。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思想,减少宣传开支。

九、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流程,规范记录。合理安排“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提前做好通知,确保到会率。

(二)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手册》记录规范,结合积分制检查,查漏补缺,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完善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专题培训,邀请党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党务工作规范。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召开局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交流“一岗双责”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纪检、组织等部门会议,及时召开本局党风廉政会议,深化廉政意识。

(二)组织全体干部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举措,详细填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承诺表》,报分管领导审核、执行。

(三)策划“恪守廉洁初心 弘扬正气清风”主题党日,制定“双建”机关创建方案,开展廉政活动。组织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专题会议研究10次。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培训班”,学习干部监督、选拔任用等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主动对接组织部,补充完善人事档案缺失内容。

(二)严格落实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会议,通过书面方式征求局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十二、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药品进销“零差价”要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采购药品扫码枪,优化经费科目设置,制定《医务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药品入库、销售、盘点“三复核”制度,做好月度盘点,安排专人参与全过程管理。

(二)建立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流程,规范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召开形式、采购环节、会议记录等要求,按照分级分档讨论方式,通过比价、询价机制,做好物品采购。

下一步,市委老干部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二是深化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提升规范水平。三是加强结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推动老干部工作紧密结合,实施全过程监管,持续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88913。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1号楼10731办公室;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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