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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28日对市综合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日,向市综合执法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订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二是抓实跟踪督导,夯实整改质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严格问题整改销号,全程推进巡察整改监督闭环管理。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注重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39项;清退款项0.54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11.75万元;教育提醒24人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和要义。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及关于依法治国、城市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

(二)深入一线开展文明创建“找茬问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材料6篇。

(三)实施“党建+十大品牌和十大提升”项目,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养犬一件事”应用获嘉兴全市推广,增设“浙里办”巡查上报新场景,探索实施“公交化”垃圾收运,成功创建50条最美街巷和25条示范背街小巷,全力打造最干净城市。

二、关于“担当精神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担当精神,2023年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55起,大案要案数量为298起,居嘉兴首位。

(二)制定实施《“法润海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196起,实施信用修复50家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发布2023年度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考核细则,完成2023年度赋权事项调整工作,赋权事项实施率达64.71%。

(三)完成恒信公司清理审计、债权债务清算、固定资产处置和公司注销。

(四)组织复盘7份检察建议书处置情况,均已做到闭环答复。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规划引领,制定海宁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停车管理专项规划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二)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核查宝隆米业地块用地审批情况,相关结果已函告市人民法院。制定《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明确现场违停处罚采集流程。启动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持续加强停车泊位科学布点施划,市区公共车位平均周转率提升至5.8,施行国定长假公共车位免费开放,以公共服务促进民生消费。

(三)印发文明创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五小门店”专项整治,马卡龙色管理法获嘉兴市副市长批示。

(四)党委会专题听取垃圾外运处置和服务外包监管情况,并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五)修订《海宁市区环卫一体化特许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和考核细则》,对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驻点调研,形成问题清单、风险清单及整改方案。完成市容管理外包考核成效和服务质量分析报告,专题制定市容外包考核办法,提升监管实效。杭海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终端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

(六)专班化推进关系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办理,现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的通知》,落实专人开展党委会议题收集和审核工作,每月按时召开党委会。

(二)调整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党委会专题听取马桥工业边角料中转站改造工程情况汇报,开展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未发现超概、工程变更不规范等问题。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学习,实行“浙里报”一餐一结制。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签订承诺书277份。

(二)修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用车要求,实行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对相关违规用车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重申津补贴发放纪律,完成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按照实际餐费标准补收抽调人员餐费0.43万元。

(四)下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化节约意识。党委会专题听取2019年垃圾外运核查租车情况汇报,修改会议、培训内控制度,严把审批关,对2名分管领导和3名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五)严格落实外出学习培训备案制度,对环卫中心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教育提醒。

六、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依托“浙里报”开展托收业务报销。局党委专项听取黄湾卫生填埋场基建账户和杭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转账事宜,完善补充相关档案。

(二)对接机关党委和退休干部党支部,严格区分报销资金界线。

(三)执行劳务费发放相关规定,针对讲课费发放情况向党委进行书面说明情况,退回专项培训讲课费900元。

(四)清退多报差旅费伙食补贴3人共计240元。

(五)加强现金使用管理,环卫有偿服务实行公司化运作,不再涉及现金收取。

(六)核实达人秀宣传物品和奖励发放情况,补齐宣传方案等资料。

(七)党委会专题听取海宁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审计超预算情况,修订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预算调整审批权限,规范变更手续。

七、关于“工程及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局党委专题听取犬只收容中心建设项目提前开工情况和马桥工业边角料中转站改造工程情况汇报,相关材料归入项目档案,对时任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二)加强合同管理,相关科室就中分山石矿租赁协议执行情况、中棉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租赁合同签订情况向党委会进行书面说明,落实人员跟踪监管。对现有和新签订合同加强管理,督促对方按约履行有关义务。

(三)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学习,资金支出严格执行采购业务工作小组讨论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

(四)对消毒柜和净水装置进行固定资产帐和资产云补录,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明确权属。

八、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的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在全市镇街机关党建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交流会上发布《综合执法系统党支部党建工作标准体系(试行)》,进一步规范党支部选举、党员发展等要求。

(二)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规范样式、党支部会议记录样式等参考标准。

(三)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季度党建纪检“四互”暨党务干部培训,针对组织选举和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专题整改,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作深刻检查。每季度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听取局属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

(二)领导班子赴分管(联系)部门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落实全员谈心谈话。组织全员结合自身工作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431个,制定防控措施468条。

(三)督促机关第三党支部、环卫中心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检视整改,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责成环卫中心对填埋场托管运维项目监管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就填埋场连续出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标,考核扣分却全额支付运维费用的情况专题向党委会汇报。优化建筑垃圾“两证”办理,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焕新”升级,累计办理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14047条。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通过“周一夜学”“廉政诚信系统”开展全员专题教育。

(二)实行派驻属地人员出国(境)审批属地请假手续前置要求。组织2次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自查,涉及558人次,排查问题18项,提醒谈话15人次。

十一、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局考核考评制度,实施“六能”优胜团队评比。创新实施“常态督察+专项督导”,发布督察通报31期。

(二)制订选人用人廉政鉴定“双签字”模板,罗列条目式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干部流程及细节要求清单,定期开展干部任职评估。对海综执委〔2019〕21号文件印发时间未过公示期问题审核责任人员落实提醒谈话。

(三)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管理办法,实施“英才计划”,今年中层干部选任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3名,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

(四)注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编制赋权镇街事项执法典型案例95个。

十二、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落实第三方审计,抽查包含购买服务在内的采购业务共5个项目,检查项目采购执行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完善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机制,收回处置费用补贴211.75万元。

(二)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红色引领 改革争锋”项目为载体,成功召开镇街机关党建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交流会,发布以“232”标准体系为主的《综合执法系统党支部党建工作标准体系(试行)》,助推执法改革走深走实。拓宽提升品牌影响力,“潮城e管家”成功创建嘉兴市级机关服务品牌。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抓好结果运用,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全市综合执法事业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9262111;邮政信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路181号),邮编:314400;电子邮箱:409315120@qq.com。

 

                  中共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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