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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海洲街道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洲街道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海洲街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洲街道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明责任,直面问题推进整改。二是对照问题强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三是解决问题求实效,常态长效深化整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46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教育提醒46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已累计开展18余次学习;加强指导和督查,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在基层各级党组织中全面落实。

(二)重点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不到位、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进行针对性部署。

(三)完善街道党委理论中心组学用贯通机制,建立交流内容预审机制以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领衔调研课题制度。

二、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街道党委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党委会人事提交、讨论研究和表决决策程序;强化重大经济事项和重要项目集体决策机制。

(二)优化完善街道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分管部门、包联社区(村)职责;完善《2024年度社区(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24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优化农民自建房小区内申办餐饮业执照流程,对有违法相关生态环境和经营管理规定的进行联合处置。

(四)3月印发《海洲街道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审计工作;6月印发《海洲街道海洲新区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领导联挂联系走访制度,走访企业200余家次;根据招商路线图实施精准招商,今年以来拜访企业超80家次;提升传统业态,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

(二)持续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一点一策”方案,协助排查重点区域潜在污染源;持续做好餐饮单位前置审批咨询服务;针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每日开展生态巡查。

(三)制定2024年度《海洲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和《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安排6名督导员开展巡查督导工作。

(四)第八轮“强村富民”计划目前已成功立项镇级项目2个;按照流程进行招投标手续进行产权交易30起;严格执行《关于下发2024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存放产品的函》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八大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完成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年度计划;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式宣传阵地。

(二)“136”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开始排查与化解工作;制定《2024年度海洲街道交通安全宣教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创新宣传模式进行“破难”。

(三)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单位的“红黑榜”制度,今年上半年已检查40余次;严格执行业委会选举制度,指导业委会成员筛选工作;制定高层建设消防设施更新维护计划,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四)根据市交办信访积案包案化解机制,街道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包案村社,分析化解举措。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海洲办〔2018〕61号《关于加强公务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公务接待督查,通报相关问题,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的通知》;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三)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按照《海宁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函》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四)“从严审批”发放津贴补贴;已落实不规范发放通讯费补助相关人员进行退款;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审批流程结束后进行车辆租赁;对机关各部门及村社报账员进行集中培训,对街道三资管理进行业务培训。

(二)2022年开始停止现金发放劳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照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开设国库集中支付账户;2023年上线云内控系统,所有资金审批支付需由四级审核后方可支付。

(三)对机关事务及食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制度落实公务接待事前审批、规范标准、单独计价等程序;严格执行党报党刊私定公助政策。

(四)健全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内控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劳务费支出审批流程,取消现金支付;机关及村社报账员集中培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

七、关于“物品采购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工作制度,落实物质出入库制度和仓库物资专人管理;强化机关事务系统性自查,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二)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并落实物资发放相关制度要求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

八、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梳理街道国有资产情况,编报《2023年度海洲街道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配强国企管理人员团队,提高国资管理水平;5月组织对国资公司和部门社区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资产管理委员会,落实专人对街道资产云系统进行维护;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每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结账。

九、关于“服务外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计划和采购清单,共涉及20项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流程进行招标采购,并做好服务监督;街道法治员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法律性审查。

(二)停止对《海洲TIME》杂志的编辑和刊发;严格按照党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开展街道与村社宣传资源排摸。

(三)加强合同管理,统一由街道法治员及法务对拟定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实现合同闭环管理。

(四)严格按照《海洲党政办〔2022〕19号关于执行限额以下微型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交易对象)备案制度的通知》执行立项备案;加强程序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工程项目支付报批前。

十、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现代社区建设、三方协同治理、“家”系组团党建联建、“海善巴士”两新特色党建等内容开展现场集中调研;组织市级党代表开展走访调研,并捉取意见建议。每月以选区为单位安排党代表接待日一天,听取基层党员意见建议。

(二)明确全街道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交办落实制度,明确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接待等事项由牵头部门形成建议方案。

十一、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开展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的自查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闭环整改。

(二)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要求制定2024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深化落实“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机制,机关党委统筹安排机关各支部开展集中走访和困难慰问党员群众81人。

(三)集中对机关党委委员开展谈话,要求规范党内各项工作,做到党业融合,做实“海洲一家”机关党建服务品牌。

(四)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街道党委议事规程,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民主集中制,刚性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全面提升党委集体领导制度。

十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召开街道层面警示教育大会2次,受教育干部500余人;坚持谈话制度,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分层分级开展日常谈话、廉政谈话和集体谈话38次。

(二)三个维度全面查找廉政风险,共完善廉政风险点40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体责任任务清单13条,制定任务计划表13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村(社区)“一把手”、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36份。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人事相关工作人员对干部选拔程序等规定重新进行学习,对会议记录进行规范记录,对未归档材料进行归档。

(二)举办“领雁擂台”、“社区工作者大比武”等争先争锋活动;实行储备库年轻干部、后备干部跟踪动态管理。

(三)细化街道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逐年优化清单;常态化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压担培养;每季度开展争先争锋评比,激励中层干部担当作为。

十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自查督查;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二)常态化做好对属于街道管理的干部的证件集中保管、领用交还登记等工作;对涉及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提醒谈话。

(三)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

(四)细化完善《海洲党政办〔2022〕19号关于执行限额以下微型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交易对象)备案制度的通知》;制定《海洲街道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试行)》。

下一步,海洲街道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抓龙头,落实主体责任,突出一个“严”字。二是抓规范,强化制度建设,突出一个“实”字。三是抓认识,深化纪律教育,突出一个“常”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90921;邮政信箱:海宁市海洲街道南苑路402号,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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