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海宁市城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海宁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市城投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先后召开党委会、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要求部署。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形成以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三是强化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形成集团领导以上率下、公司部室协同配合、办公室跟踪督查的上下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86项;挽回经济损失1390.60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教育提醒68人。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平台,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及专题研讨交流19次。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学习,形成调研报告43篇。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3次,均按规范开展交流。
(三)出台集团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形成254项改革事项任务清单,组建成立市产投集团。
二、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强“三支队伍”,聚焦改革转型举行分层分类培训10场次,参训800余人次,提升各级落实决策部署的能力。完善考核及交督办通报机制,建立以主责主业及经营质效为核心的“一企一策”考核体系。
(二)加大项目谋划力度,2025年拟实施项目48个,投资20.68亿元。强化要素保障有力,融资到位资金100.63亿元。全力推进火车站-金三角、紫薇快速路等重大项目,试点启动桃园里等区块有机更新。
(三)积极推进资产盘活工作,新增出租资产7.9万平方米,志摩故里·硖石景区顺利开街。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调整业务结构,压缩融资规模,加快经营性业务剥离,有效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隐债风险,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债务成本。
(二)通过引入第三方运营团队、试点出台“以旧换新”、争取政策支持优化全域土地及有机更新政策,加大房产去化力度,去化各类房源600多套。
(三)出台集团建设项目隐蔽工程管理清单、工程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等制度,开展工程项目质量月活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荷韵佳苑维修工作全面完成。
(四)建立安全生产季度分析制度,通过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评估、迭代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控。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接待工作规范化自查和抽查,出台《集团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展培训。下属6家公司制定了商务接待实施细则。完成巡察涉及问题的整改。
(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假日外出管理的通知》,完成NCC管理系统外出学习考察的自动化备案流程的植入工作,形成审批和管理闭环。
(三)修订出台《集团关于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指导意见》,通过专项检查、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资总额管理。结合工资总额清算,完成对违规发放奖金的处理。
五、关于“工程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项目全流程管理联合检查,取消了项目经理库。
(二)出台《集团合同违约金管理办法(试行)》,下属5家公司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起以下属公司为责任主体、集团内审合规部为监督主体、集团财务部为联审主体的合同审核体系和审核机制,全面加强管理,追缴违约金222.3875万元。
(三)开展工程变更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梳理工程变更异常情况清单,并完成全部整改。出台《公共投资项目变更管理细则》,加强变更管理。
(四)修订《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制度宣贯和专题培训。常态化落实招标申请及招标文件会签审查,确保招标投标合法合规。针对招标问题进行复盘,对3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采购、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梳理品牌库信息,出台《集团工程材料品牌优选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品牌库进行整合管理,建立风险、责任和防控措施三张清单,规范品牌优选目录的设立、使用、更新、退出等审批流程。
(二)制定出台《集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采购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7项并完成整改。
(三)围绕合同签订闭环、台账管理、有效监控等方面,完成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分类施策催缴催收机制。运用催缴律师函及法律手段,收缴欠缴租金678.3万元。
七、关于“对外投资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集团尽职调查报告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尽调评审小组,借助新组建基金公司专业力量,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等把控尽调质量,有效防范泛投资化和投资风险。
(二)开展混合所有制公司管理办法落实和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对2家混合所有制公司实施提级管理,全面加强出资人监管。规范小区车位管理,追回车位租赁收入307.55万元。
(三)全面分析业务投向和投资业务特点,修订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用好市产投集团平台,整合基金公司等专业力量,加强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企业元颉公司已投产。
八、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走访调研,出台《深化“先锋城投”建设实施方案》并建立工作推进清单。 强化党业融合统筹推进“先锋城投”矩阵建设,优化13个基层党支部党建品牌方案并深入推进。
(二)修订完善党委、董事会及经理层议事规则,全面厘清公司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健全决策事项前置审核机制,不断提升决策规范性。
(三)梳理完善党委前置决策事项清单,强化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就集团“421”管控机制进行解读,提升各级组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意识。
(四)组织开展贯彻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交流,有效提升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列出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层层分解量化,制订落实举措。通过优化完善综合考核、基层党建积分制管理,穿插日常专项监督,压实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开展“正风肃纪年”,统筹调度工作,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提示制度,以“五张清单”推动“四责协同”落实。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6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65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制度,专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各1次,专门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年度领办任务进展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2次。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基层党支部抓队伍管理、抓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其中班子成员6人,基层党支部书记4人。
(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优化调整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安排,建立履职清单提示制度,班子成员对联系的党支部和分管条线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定期参加联系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等,全面掌握联系支部和分管条线抓队伍强管理情况,并加强指导检查。抓早抓小,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34人次。
(四)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突出“关键少数”,督促集团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时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定年度“大监督”工作计划,整合“大监督”力量开展专项检查5次,完成对市土地公司党支部的巡查。加强重要时点正风肃纪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条;严肃执纪问责,处置问题线索3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件,党纪处分1人。
十、关于“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整建制接收转入党支部2个,优化调整党支部班子成员2名。通过考核压责、提醒明责、例会晾晒、检查整改,压实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
(二)通过党务工作者业务专题培训和党建基础业务交流、互学互检等,提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党建基础工作水平。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近三年选人用人工作“回头看”,梳理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并进行专题培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二)加强人才工作分析研判,及时报告集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修订完善员工招聘和用工管理操作指引,制定出台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管理办法。制定《2024年集团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培训10场次。持续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建立青年人才库,坚持一线压担锻炼、深化师徒结对等,加强人才队伍“引、育、留、用”全过程管理。
(三)邀请市委组织部开展人事档案等干部管理基础工作专项培训。开展组织人事基础工作检查,发现问题45个并推进整改。
十二、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市国资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高管退休人员福利发放的函》要求,规范福利发放。
(二)升级“智慧停车”微信小程序,推进ETC无感支付,多方式催缴提升欠费收缴率。通过政策宣传,增设现场便民服务点,追回逃费欠费174.96万元。
(三)优化合同评审系统,完善合同线上签批的管理闭环。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相关协议签订的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追回约定收益7.2万元。
(四)增加完善安置协议中有关限时结算及违约条款,强化事前制约。加强与街道对接沟通对账,分批收回街道已代收的补差资金,协调建立城投、街道、村社协同推进的农村征迁安置结算机制。成立清欠工作组,落实责任、包案推进清欠工作,目前完成催告223套,完成结算22套,核减需补差结算20套。
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城投集团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认识。持续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决杜绝应付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举一反三、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常态长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队伍建设、工程管理、资产运营、安全生产、企业治理、改革转型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把防止问题反弹复发作为关注重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阻碍发展的难点问题,再排查、再挖掘,找准症结所在,找出薄弱短板,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精准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城投集团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51008;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北楼9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