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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组反馈具体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强化统筹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成中心工作相结合,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三是注重实效长效。梳理完成局各项制度,形成了党建、行政、干部人事、财务后勤、业务等五个方面工作程序规范,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4人,建立完善制度27项,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领域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事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等重要论述,并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周一夜学等形式,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全局党员干部。制定完善了局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从制度层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领域的指示批示进一步予以明确。

二、关于“养老领域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联合处置机制,联系属地明确责任人员,落实补缴事宜属地调解职能。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线上在“潮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人社小课堂微信专栏;线下开展政策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交叉检查交流等。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养老保险费补缴”公证服务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补缴配套措施。

三、关于“养老金支付发放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动联系市公安局核实相关人员信息,对有线索人员家属,核实身份后,远程办理个账清退手续。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出台《海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及奖励实施暂行办法》。

四、关于“养老保险系统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核查清理系统账户人员在岗情况、账户。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力社保业务经办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管理制度》《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系统数据申请流程(试行)》《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实施细则》。

五、关于“养老领域招才引才育才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加大养老领域人才引育力度。及时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市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培训补贴上浮20%。

六、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研学、党支部集中学、邀请专家讲学、创新形式活学“四项机制”,多形式、多维度、全方位将学习成果入脑入心。相继学习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重要论述。

七、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高站位、强担当的主动自觉,坚决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使命,集中力量攻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打造人社领域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八、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基层人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三员两群”工作机制,组成工作组常态化赴镇街开展工作指导,提前掌握各类工作信息,全力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工伤预防、根治欠薪等工作。

九、关于“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追回资金37.95万元。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发放规范和流程。制定出台《海宁市2024年度传统产业技能赋能型企业建设标准》,首批认定23家企业为2024年度传统产业技能赋能型企业。

十、关于“工程采购、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点上整改,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工程招投标要求,更新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环节。及时清理往来款,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修改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暂行办法》并强化执行落实。

十一、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月14日邀请专家作《新形势下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应对》专题讲座。同时及时更新《海宁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一以贯之。

十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做好点上整改的同时持续加强警示学习教育,出台了《外出学习考察培训请假审批制度(试行)》《请销假及加班制度管理制度(试行)》《关于明确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的通知 》,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

十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形成决策闭环管理。

十四、关于“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按照“五张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思想宣传和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10月25日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擦亮“温暖人社365”党建品牌,对照“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谋划统筹,下属各支部积极开展党业融合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十六、关于“选人用人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学习人事工作制度要求,落实选人用人各环节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出台《公职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试行)》并在今后严格执行落实。开展2024年青年干部成长训练营活动,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

十七、关于“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缺少有效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自查,制定了《市人力社保局干部职工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

十八、关于“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优化空调机维护保养服务采购流程,对《海宁市人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强化执行。

十九、关于“针对上轮审计指出的预算编制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与财政对接,优化完善2025年起共驻人力社保大楼单位的预算安排办法,申请专项解决电费欠款问题。

二十、关于“针对上轮审计提出的合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合同及服务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核,严格把关经费报销。

下一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三是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篇章、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作出人力社保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9232866;邮政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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