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1日,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9日,县(市、区)交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推动整改从“治标”向“治本”延伸。三是推动见行见效,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7项,挽回损失26.79万元,教育提醒10人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针对性,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加强交流研讨。
(二)制定2025年中共海宁市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每月“周一夜学”制度,确保学习成效。目前已完成4次集中学习。
二、关于“除险保安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紧盯易涉黄赌重点场所、区域,开展排摸整治,加大黄赌丑恶现象打击力度。制定警情压降刚性措施,推出相关机制,回访黄赌举报警情,黄赌警情压降成效明显。
(二)持续推进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研判和指导服务。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整治、警情压降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压降交通事故警情。
(三)联合潮城反诈学院,常态落实反诈宣讲员能力培训,加强预警劝阻和宣传防范两支队伍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第一课和开工第一课反诈宣防工作的通知》,加强派出所、镇街、银行等多方联动,持续加大预警劝阻工作力度。
(四)推广自主申报,强化微信“房东群”“企业群”和“全域送达”等平台强化宣传,开展“一房一码”赋码上墙工作,推进“以码管房”“以房管人”。
三、关于“执法办案能力和规范化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制发每日执法监督巡查日报,优化现有每周总结、每月通报机制,确保执法要素全覆盖。开展全局行政、刑事案件交叉检查。
(二)完成研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系统,每日落实办案区视频巡查,制作通报,推动全局办案区全域规范运行。
(三)开展全局涉案、非涉案财物清理专项行动。常态化落实涉案财物“一案一拍”机制。加强全局涉案物品专职管理,确保中心涉案财物处置规范有序。
(四)建立专门工作室,加强公务用枪培训力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配枪人员谈心谈话。每季度开展公务用枪检查、红蓝对抗式检查、分片区交叉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检查23次。
(五)在执法办案中心建立教科书式执法点、法制学堂、审讯观摩室和青警学习岗,常态化开展民警执法培训。运用潮警大练兵系统,定期开展全局民警法律知识抽测。对执法民警开展集中业务辅导2批次,同时下发执法细则。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印发《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各部门每月开展思想分析,落实帮扶措施。
(二)召开全局大监督联席会议4次,交办整改队伍管理、执法办案等问题。
(三)每周在浙政钉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提醒规范报送。
(四)对2023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队伍督查检查15次,编发通报13期,对2025年以来投诉举报进行回溯核查。
(二)开展公安机关内部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局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信息数据保密安全“六个严禁”》。
(三)召开片区队伍建设座谈会1次,深入分析当前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全局常态开展公安部“六项规定”检查200余次。
六、关于“政府采购及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政府采购专员学习采购管理办法。对相关经办人进行教育提醒。
(二)落实现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内容及数量,确保有变更情况时及时备案。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对经办人员开展教育提醒。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报销按程序审签。通过“浙里报”系统自动校验,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
(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把关。
(三)制定往来款项管理规定。
(四)开展劳务费清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关于“涉企保证金清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梳理并退还应退保证金。没收并上缴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质保金。
九、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警务保障室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新规,明确没有公务接待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二)上线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实时审批。同时每月开展检查,确保及时申报、审批。
十、关于“内控管理还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分离审核和记账岗位人员。
(二)在浙政钉建立相关警种负责人参与的项目审计工作群,定期提醒相关审计事项。
十一、关于“装备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建设警保物品申领管理系统,对警用装备分类登记。规范入库、领用、归还、核销的出入库记录。
(二)设立报废装备临时存放区,定期销毁。
十二、关于“民主决策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梳理形成年度需上党委会事项清单,纳入全年党委会议议事规划,并在会前充分征求局党委班子和各部门需上会议题,确保每个议题在会前都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
(二)加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规范记录会议发言意见建议,记录原件签字确认。
(三)督促部门制定议事规则,落实各警种、各派出所组织学习、举一反三,做好相关事项会议记录。
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举办“红四联”党建学堂冬季班,开展“党建+”工程领办项目展示和2024年度党(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
(二)每季度开展支部手册检查评估。
(三)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红四联”党建学堂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性开设培训课程。组织3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跟班学习、交叉检查。
十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编制《海宁市公安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流程图》。落实专人负责干部选任纪实工作,按“一人一表、一批一档”要求归档选任档案。
(二)坚持“凡提必审”,明确专人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十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市局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在合同会签时严格审批,对照程序开展核查。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教育提醒。
十六、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对相关人员开展教育提醒。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忠诚根基,确保全警始终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片领域”。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整改主体,通过定期调度、清单销号、督查检查等方式,对已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确保真改实改。四是推动成果转化,提升履职能力,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33159;邮政信箱: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