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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统筹,细化举措,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三是压实责任,以上率下,分层分级推进整改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标本兼治。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2项,给予教育提醒4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关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第一议题”学习程序,严格落实室务会议成员领学,并由综合科规范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

(二)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找准找实机构编制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的切入点、落脚点;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清单工作落地落实。

二、关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用足用好编制周转保障机制。完成202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和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加强年报数据分析研判,为下一步编制配置提供数据支撑。深化“穿透式”用编管理,提高编制使用精准性、科学性。

(二)强化教育领域编制资源统筹和挖潜创新,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区域、学校和学段间合理配置;统筹做好民生领域用编保障。

(三)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及时协调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认真研究2025年机构编制质效评估工作方案,强化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推动机构编制科学规范从严管理,持续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室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和跟踪问效,3月28日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审议市委编办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目标和举措。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

(二)研究确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分别领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个性任务,细化形成12项工作举措,扎实稳步推进任务落实。深化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及时组织新提拔和调整的3名中层干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梳理风险点6个,并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6条。建立健全编办廉政风险排查机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规范填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5份并加强审核。

(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针对性地加强对干部思想动态、八小时外表现、日常学习生活等情况的了解和督促提醒。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全办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共15对次。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完整、全面。

四、关于“财经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梳理并细化支付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支付审批的规范性。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逐级开展提醒谈话。

(二)修订完善合同管理财务制度,严格报销凭证审核环节,特别是对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加强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核。

(三)分类梳理单位常见报销业务,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报销业务办理时所需要的报销凭证附件。对全办人员开展报销业务专题培训,强化财务报销规范意识。严格落实报销流程中的审核把关程序,确保会计凭证票据合规完整。

(四)修订完善单位采购制度,推动采购运行机制更加规范高效。组织采购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采购流程相关规定,提升采购规范意识。建立常态化采购监督机制。

(五)对于大额支出的采购活动建立健全采购专门台账,结合常态化采购监督机制,重点对采购活动中的比价选择环节资料进行审核,确保采购各个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五、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不断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夯实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等党建基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提醒。

(二)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肃开展好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各项程序按规定落实到位。

(三)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和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学习,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各项程序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六、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室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经常性研究干部工作,加强编办干部队伍建设。

(二)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人事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三)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学习,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能力水平。开展全办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专项检查,规范做好2024年度人事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把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切实提升巡察整改综合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现代化海宁新篇章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288837;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1号楼,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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