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巡察整改根基。成立局整改领导小组,分解整改工作任务,构建闭环管理架构。二是聚焦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推进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三是坚持以改促建,推动医保事业提升。把整改与日常工作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守护群众 “救命钱” 的动力,为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6071元,给予提醒谈话4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和目标,科学设定学习和研讨的频次。确定调研课题2个,为全市医药服务管理、医保基金使用、医保参保扩面等方面提供参考支持。
(二)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开展交流讨论,并将第一议题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打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与卫健联合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平台采购情况监测,采购率分别为101.96%和101.69%。
二、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完成巡查任务27家,完成率159%。大力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根据嘉兴医保局统一部署,采用大数据全覆盖监管。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5个工作组,整合执法办案力量,强化问题查处力度,查处相关案件8起。
(三)制定《2025年海宁市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强化参保宣传,印制折页5万份并下发,开展培训讲座3场。至10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820760人,完成扩面任务。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网络资产管理、访问控制、日志审计、违规外联管理等工作的要求,已在定点药店安装准入设备。
(二)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业务经办系统账号权限管理的通知》,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人员账号权限。
(三)“智慧医保”—“火化信息查询”模块已经实现对死亡人员的查询比对功能。待清退账户相关信息报送至嘉兴市医保中心,统一在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处理。
四、关于“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1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讨论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抓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
(二)制定《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办法》《海宁市医疗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节前廉政集体谈话1次。
(三)制定《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意识,班子成员对照职责,对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党风廉政监管,提醒谈话4人次。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局工会活动经费使用进行自查,收回2024年局机关工会组织的“三八”妇女节活动发放纪念品超标部分。
(二)报销审核审批执行“浙里报”事先审批、事后报销,相关申请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销。
(三)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审批工作。
(四)对公务接待实行一餐一结制,完成一次报销一笔。
六、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海宁市医疗保障局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办公室、智慧医保服务中心等科室和下属单位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行合同审批制度,对超过2万元的大额支付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支付。
(三)对采购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验收,对上级统建项目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配合验收工作。
七、关于“内控制度执行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对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等11类内容开展审计,发现3方面7个问题,已要求相关科室、条线立即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
(二)制定《分散采购限额以下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采购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修订考勤管理办法,明确年度结转使用天数,严格执行一般人员、中层副职、中层正职(科室、条线负责人)3个不同层级的请假、加班流程。
八、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党建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二)加强党业融合,以党建引领推动“幸福医保潮城共富”党建品牌迭代升级,组织党员进村社区、进企业宣传。
(三)落实民主表决,在决策中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九、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局党组书记兼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增强局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力和凝聚力,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
(二)落实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全覆盖,落实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的相关要求,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
(三)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推优相关工作,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
十、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人事相关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票决要求。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指派年轻干部参加全国医保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组织年轻干部开展政务热线轮值,推动年轻干部参与重点工作,在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年轻干部。
(三)制定《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出国(境)审批,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均按规定做到事前审批事后报告。
十一、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岗位风险点排查不彻底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新一轮岗位风险点排查指导,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和承诺表》填报内容加强审核,防止走形式。
(二)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人事管理业务专题培训,提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自查干部档案,对发现材料缺失等情况进行了补充整改。
(三)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企业、职工的宣传、培训,开展相关培训3场。印制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宣传折页5万份并下发。开展“医保政策进基层”活动1次,邀请基层代表开展座谈,宣讲医保政策。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责任“双根基”。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谋划医疗保障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坚持深化整改,推动重点领域 “再提升”。把巡察整改融入到以后的工作中,常抓不懈,常改常新。三是坚持长效导向,构建制度监督 “双闭环”。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将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筑牢问题反弹“防火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7639355;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医疗保障局,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