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1月6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统战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9项,问责追责1人,个别谈话96人。
一、关于“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办公室、机关支部规范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2026年1-4月共召开部务会议、每月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20余次,均安排第一议题学习。
(二)及时领学重要会议精神。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2026年1-4月已学习全国、全省、嘉兴统战部长会议主要精神等6次。
二、关于“服务中心大局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海商一月一谈”工作机制,全年开展12场政企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民主协商会全过程管理,优化部门单位对交办意见书面答复模式,开展协商结果办理满意度测评。4月已组织对民主协商会交办的21条办理回复意见进行集中“回头看”工作。
(二)促进“两个健康”。健全完善两个健康联席会议工作机制,4月中下旬起开展“海商弄潮”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活动,贯彻落实《海宁市新生代企业家“青蓝接力”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7)》文件要求,增强企业家教育培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助力招商引资。市侨联与相关部门制定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机制,已联合走访重点企业5家、联挂招商引智大使10人。积极开展助力招商引资工作对接,2026年1-4月已开展对接5次。推进“海燕助飞”计划,举办“数字丝路·侨助出海”跨境电商培训班。
三、关于“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支持民主党派及无党派工作。印发《中共海宁市委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2026年度协商计划》,进一步拓展民主党派履职平台。加强无党派人士微信群联系,动态发送政治学习资料。印发《海宁市2026年党外代表人士“双走访”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走访。
(二)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能力。市有关领导赴社会主义学校调研1次。加强社会主义学校统战理论科建设,打造两堂统一战线精品课程。迭代《党外人士政治学习资料》,已将党外代表人士参政履职能力提升纳入党外代表人士2026年教育培训计划。
(三)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走访。建立市委统战部部领导必访党外代表人士机制,制定2026年双走访年度方案。结合各民主党派、知联会年末班子会议,进一步迭代优化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做好代表人士库信息动态更新。
四、关于“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市佛协监督指导。指导市佛协完善团体班子职责、工作制度,寺院各项内部管理规定,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职责另行制定了规范明细。出台团体及寺院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制度、大额支出审核制度。
(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完成各场所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备案工作。指导各宗教场所开展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已制定宗教团体、场所财务检查五年全覆盖计划。
(三)加强民间信仰点监督管理。出台相关文件2个,督促镇街加强非法民间信仰点排查,2026年3月底前出动200余人次开展全面排查,整体情况平稳有序。
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日常廉政教育。与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谈话2人次,全面核查在职及退休干部兼职情况并建立登记台账,后续将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深入实施“同心同廉”工程,指导各民主党派开展“参政为公、实干为民”主题教育。推进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
(二)刚性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廉政档案制度,已完成7名中层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建立《干部档案材料移交清单》,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第一时间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填报或更新。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刚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把控支出管理。取消电信固定电话基本话费以外的增值服务项目(彩铃、挂机短信等),清理使用率较低的电话1个,通讯费支出同比下降83.3%,全年预计可节约支出1.8万元。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工作,树牢节约意识、严格支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补贴发放。已完成夜餐费发放不规范金额清退工作。加强批评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用好“浙里干部之家”,落实夜餐补助“个人申请-领导审批-专人复核”三级审批机制,2026年以来未发现不合规申请。
(三)规范经费拨付管理。制定《海宁市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补助经费拨付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党派团体补助经费的拨付使用跟踪监管。定期通报各条线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和待报销事项明细,督促加快支付审批报销流程,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完成整改。已完成社会服务系统(同心共富)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期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收集补充同心家园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购相关资料、复盘形成相关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的情况说明等。
(二)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法务+业务+财务”合同制定联审工作群,开展合同合法合规性预审。
(三)强化教育培训。4月集中学习邀请专职律师、业务科室等开展合同制定、项目验收、档案归档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四)开展谈话提醒。对前期采购不合规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合同等相关制度。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部务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规则要求经部务会议充分讨论研究,每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并由记录员对于事项的讨论内容、个人意见等决策过程做好书面记录。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机制。2026年以来未出现党总支和下属支部委员会合并会议情况,“双指数”测评、主题党日方案、党费核定等事项均经支委会审议。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指导下属党支部制定年度计划。严肃问题整改,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2人次,并结合党组织换届调整分工。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组织对2020至2025年党建指导反馈问题“回头看”,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组织党员干部赴先进单位学习交流3次,逐项推进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及每月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提示清单。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抓干部教育管理。组织2026年海宁市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条线组织的各类培训。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发挥组统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人员流动问题沟通协调。更新市委统战部基层网格化联系领导分工表,定期下沉开展业务指导,依托浙政钉群等线上平台加强交流答疑。
(二)规范选拔任用流程。组织学习《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建立人事议题记录人员提前报备机制,确保会议记录客观公正。
(三)健全任前把关机制。将“凡提四必”要求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明确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双人同步开展,细化审核内容与交叉比对流程。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完成相关人员出生日期重新认定工作。
十一、关于“上轮巡察发现的‘部务会议记录本记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部务会议议事规则》规定,2026年1月底前已将2023年7月以来部务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和有关资料原始稿件及时归档。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查找类似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扩大整改成效。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巡察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五是持续抓好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市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88353;邮政信箱: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委统战部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