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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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6-07-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6日至1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扛牢政治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委书记负总责,统筹主抓,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局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领反馈问题并牵头提出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严抓整改落实,系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99项具体措施,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采用清单化推进、销号制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0.07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8.07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2人,教育提醒15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依托耕地智保平台及高清监控设备,搭建“人防+技防”监管模式,实现重点耕地全域动态监管。常态化推进耕地保护项目实施,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底线。

(二)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长制、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工作。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镇街开展实地检查、政策宣讲,压实属地管护责任。

(三)积极申报鸟类致害防控国家级试点,争取专项资金,用于鸟类致害保险、规范防鸟设施等防控。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构建闭环生态治理体系。

二、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工作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费三方对账机制,厘清欠款底数、完成借用指标归还。召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压实清缴责任,督促款项上缴。严格落实指标管理办法和集体会商制度,规范指标配置、借用、减免审议等流程。

(二)完成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改。通过“人防+技防”监管模式,实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处置。主动靠前服务,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地,强化用地源头管控。

(三)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建设用地复垦、耕地功能恢复等提质工作,持续提升耕地规整度。通过永久基本农田调优、优进劣出、连片改造等方式,全面整改零散碎斑地块,优化农田布局,破解永农碎片化问题。

(四)印发“项目竣工一件事”工作指引》,梳理供地至不动产登记办事全业务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精准指导企业对接办理。

三、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司投资决策与执行流程。

(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新增党组织建设相关章节,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和工作纪律,保障党建工作在企业落地落实。

(三)制定公司《劳务派遣员工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劳务派遣人员清退消化方案,通过分步分批整改,逐步实现用工合规化、规范化。

(四)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增设市场部门、配齐专职人员,制定公司《市外业务管理办法》,健全对外业务运营机制,积极开拓市外业务

四、关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查摆要求,精准对标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严审核把关对照材料,杜绝问题查摆流于形式、内容雷同,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性。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听取分管科室(所)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春节前后,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所)负责人开展了逐层逐级廉政谈话。

(三)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与日常监管。开展廉政第一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员签订廉政守纪、家庭助廉承诺书,规范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并组织业务培训。重要节假日下发正风肃纪的通知。开展“青廉导师”结对帮带,筑牢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对1名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及请假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严把审批审核关口,细化日常监管举措,杜绝同类问题复发。

(五)从严处置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对相关人员作出问责处理。明确兼职审批规范要求,将干部兼职情况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廉政档案管理。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依托数字化平台统一规范车辆租赁使用。单独设置公车租赁预算科目,实行计划性支出和动态预警管控,提升公车管理规范化、节约化水平。

(二)组织学习公务用餐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严格规范外出活动餐费报销标准,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超标违规问题。

(三)组织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梳理完善工会经费审批流程,大额支出实行党委会前置审核,实现工会经费使用合规化、制度化管控。

、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解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紧扣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提前谋划部署,开展全面摸排建档。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机制,实行集中攻坚、联动处置,确保入库项目快速化解。已成功化解2个项目71户登记难问题。

(二)全面摸排底数、梳理农房未发证清单,规范档案整理、强化镇村对接。按难易程度统筹安排,增派力量加快办理,严格质量管控。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登记服务向镇村延伸,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财产权益。

(三)局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工作,3月26日党委会专题听取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审议通过2026年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

、关于出省培训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支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行业协会及高收费培训须经局党委会审议批准,从制度上严控参训准入。

(二)执行分层分级培训审批,集体外出培训按规定报市纪委备案,全面规范审批环节。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修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细则,严格规范专项经费、差旅费等支出审核,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2021—2025年度水电费分摊标准,完成历史欠费补缴结算,建立后勤费用年度分摊长效机制,实现与下属国企费用规范结算。

(四)收回保险费用120元。取消后勤人员不合理慰问物品及资金发放,严格按照工会规定核定慰问对象、规范发放程序。

、关于采购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修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求3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须经局党委会审议,严禁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服务和费用支出,坚决杜绝未履约先行支付等问题。

(三)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培训,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学习。

(四)完成食堂食材配送单位竞争性采购,组建验收小组,常态化开展食材验收、账单清查及食堂运营检查。

、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组织专题学习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春秋游、教育培训奖励等经费限额,杜绝超标支出。

(三)对违规发放问题完成调账处理。严格界定工会经费使用边界,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合规、精准、可控。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会议记录,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确保任免程序合规到位。

(二)严格执行职级晋升规定,坚持民主推荐、集体决策、好中选优,提升人选公认度。制定《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年干部跨岗锻炼实施方案》,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优化队伍结构。

(三)全面梳理长期借用国企人员,制定分阶段腾退计划,按节点推进整改退回。强化局党委对国企干部选拔考察的指导把关,规范程序、统一管理。

十二、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学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开展支部换届、发展党员自查整改。完善党建阵地设施,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及时进行党务公开    

(二)专题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全额收回违规发放奖金。

(三)组织学习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意见,梳理群团组织换届时间、建立台账,完成团支部、机关党委委员增补,将群团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十三、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学习,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规范党内议事决策机制。

十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项目拆分后直接委托公司实施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二)组织财务及业务科室人员开展内控及政府采购制度专题培训,强化合规履职意识,规范采购管理及项目实施流程。

十五、关于2025年4月审计发现审批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出差事前审批,未经线上审批办结一律不得出行、不予报销,从源头杜绝事后补报、审批滞后于出差的问题。

(二)修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出差报销标准,明确报销流程、所需材料,严格报销审批管理。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面夯实整改成效。二是抓实制度落地执行,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管住常态、固化成效。三是坚持以改促干、以改促优,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95070;邮政信箱:海宁市梅园路203号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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