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宣传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二是聚焦问题短板,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坚持长效常治,巩固工作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14项,清退款项8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2万元。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次,征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对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点对点进行指导、督促。
(二)深化宣传贯彻。组织宣讲员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讲活动60余场次,覆盖群众1300余人次。围绕潮文化、名人文化、灯文化三大文化和文旅融合做好宣传。
二、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方面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文化产业发展。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研判分析产业发展态势,统筹部署重点任务,举办“与潮击掌”海宁影视产业发展推介会。
(二)推动文明创建。召开城市文明(文明实践)季度联席会议,举办2026年海宁市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暨文明实践“潮友团”能力提升班。
(三)深化移风易俗。建立海宁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机制,形成移风易俗特色工作法16个,打造特色亮点村(社)13个,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报道452次。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制度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细化完善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
(二)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隐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计划清单,并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与动态监督。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流程、适用范围,严格落实“无公函、不接待”有关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二)严格控制支出。严格对照要求,避免非必要支出。对单位固定电话费开展专项清理,2026年以来,每月减少通信费用开支约3000元。
(三)夯实工作作风。开展群众观念专题教育与业务培训。将群众工作方法纳入干部必修课程,已开展5期机关青年干部大讲堂,有效提升了干部主动服务、精准回应的意识和能力。
五、关于“内控制度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进一步明确费用报销、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等报销规范。
(二)加强制度执行。开展内控法规、流程操作等专题学习培训,采购业务执行过程归入财务档案,确保执行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六、关于“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经费报销。修订完善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夜餐费发放条件,统一发放标准。组织开展差旅费专项学习,及时追回超标准报销费用,对相关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二)规范行政经费支出。明确行政经费开支范围刚性要求,行政经费支出审批环节严格核查资金性质,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
(三)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足额收取2026年工会会员会费。
(四)规范合同签订。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制度学习,强化源头管控,报销过程中加强对签订合同的审查。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党建示范效应。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明晰并落实各支部委员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立足部门核心业务,持续深化“潮之声”党建品牌建设,着力打造“e线潮·红引力”品牌。
(二)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和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建立并执行分歧事项“缓议”制度。
(三)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完善《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甄别机制,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中考察对象的确定环节。
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召开支委会4次,专题分析研判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全面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流程。
(二)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持续完善“三会一课”常态化落实机制,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活动,每季度安排外出学习。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融合式学习交流研讨3次。
(三)提升党建基础工作规范性。对党建阵地公开栏信息开展自查核查,做好公示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对部机关全体党员开展党员党龄专项核查工作,精准核对每名党员入党时间、按期转正时间等关键信息。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谈话等制度,组织开展人事制度学习。
(二)加强党员干部培养管理。严格执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部务会议研究、正式任职等环节,组织机关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
(三)规范材料归档管理。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归档清单》,明确每批次选任及职级晋升需归档的全部材料目录,专人负责干部选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十、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出国境审批管理。修订完善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审批。做好信息收集和备案管理。
(二)提高干部保密意识。修订完善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规范收发文管理,开展保密教育培训,组织保密自查,及时堵塞薄弱环节。
下一步,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3-87288828;邮政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市委宣传部,邮编:314400。
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