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海宁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扩大)学习会,专题研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落地见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韦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书记傅明先在调研省廉政教育中心时的讲话精神。 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韦炯强调,要深化认识抓学习,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中心强监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强化政治监督上持续用力,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踔厉奋发敢担当,聚焦党的二十大任务从严治党。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真推动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制度,探索每季度履职提醒机制,构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责任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持之以恒严约束,对标党的二十大任务锻造铁军。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发扬斗争精神、砥砺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决担负起党的二十大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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